2013年12月22日 星期日

更高的移動效能,串連:小折×捷運、公車、火車、高鐵!

圖片取自網路
執行十個月的「一個人的享受生活」後,成就感讓人想擴大版圖,老是看著外縣市的好活動流口水也不是辦法。想擁有更多交通移動的自由,包含更有效運用交通時間(如等公車、以及步行抵達目的地)、交通費用(見下列支出分析)、增加移動當中愉快的感受。

早就該買的腳踏車

伴隨行動清單良性地成長,發現持之以恆不難,反倒是牢不可破時間有限,為滿足更便利的移動需求,眼下買台折疊式腳踏車,利多於弊:

  1. 能進出所有公共交通場所。如,捷運站與捷運車箱。
  2. 以最少的耗力,完成符合進出該場所對於旅客行季/腳踏車規範(若有針對腳踏車特別提出規範時)。
  3. 方便進入室內,省去被偷牽腸掛肚。
經過網路搜尋分析個人更細部的需求,決定車種後,再耐心地在二手拍賣訊息中等待有人脫手。週期是每周五早上,查幾個拍賣網站,不知為何google alert無法對Y拍、露出拍進行關鍵字訂閱?五個月的等待,摸熟賣家們的心理價位。判斷價格只要落在五成上下,二手腳踏車轉手容易,五成是即便再脫手「只會賺不會賠」,再加上實際使用的價值,划算不過

買東西我的經驗是:誠意大於一切。當我連絡到賣家,第一件事就是問「能不能就賣我?實際的狀態細節我還好,近期何時可看車?」包含備案有,賞車前我可以先付訂金,反正只要能用少少資源突出我與別人誠意不同。然後,車主捧場到直接取消賣場直到試車,再大方送週邊等等(價值>二千五百元)。誠意十足,最重要的讓我也賺到一個車友。

合法串連:小折×捷運、公車、火車、高鐵

在確認規範上,先是查了鐵路、高鐵、公車、捷運的「乘客需知」,並再與相關主管機關再次確認,相關條文內容,確保自己是個配合度十足的乘客。

絕大部份服務人員的考量是安全與觀感,腳踏車的油會沾污、金屬邊角會刮到人,都希望你裝進袋子避免意外。抓住要點,諮詢負責處所,並整理如下:

  • 捷運:只要包起來,露出輪子是可以的 (131119捷運公司客服回覆)
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(民國98年3月12日修正)
參、隨身攜帶物
二十三、 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及物品,應符合下列規定,否則本公司拒絕運送:
(二)每件長度不得超過150公分,長、寬、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。但輪椅、代步車、嬰兒車、自行車,及其他經本公司公告物品,不在此限。
六、在捷運範圍內,不得有下列行為。違者,本公司得拒絕運送:
(四)於車站、車廂內攜帶或騎乘自行車。但摺疊完成並妥善包裝之摺疊式自行車(含腳踏自行車,以及電源關閉之電動輔助自行車)或符合本公司公告規範者,旅客可攜帶進入車站。
特別說明:捷運站入有此圖示,僅是說明折疊腳踏車需裝入袋內,但無需完全包覆,露出設計來推行的輪子是合法的!(更新日期:140120)
  • 公車:小折可整台扛上車,公車前方還有置物處是屬於小折置放的。
台北市公共運輸處,台北市聯營公車敬告乘客條款七、乘客隨身攜帶之行李及小件物品,請置於座位下且不妨礙其他乘客,並請自行保管。(無長寬規定、也無針對腳踏車規定)

  • 台鐵:視同隨身行季,包覆後可露出輪子,並注意他人安全(如輪子等邊角)。
公告「旅客乘車隨身攜帶物品注意事項」壹、依據本局旅客運送實施要點第110、112、113點規定辦理。
一、每一旅客隨身攜帶物品其重量及體積限制如下:
總重量不得超過十五公斤。
每件體積不得超過四十五立方公寸。 (我的腳踏車約:10公寸*3公寸*1公寸=30立方公寸)
總體積不得超過六十立方公寸。

  • 高鐵:視同隨身行季,用攜行袋完全包覆起來,並置於行季處。
乘車需知旅客可攜帶腳踏車搭乘高鐵,惟請依據隨身攜帶物品之規定(每件長度不得超過150公分,且長、寬、高之和不得超過220公分,且總重量不得超過40公斤)將腳踏車收摺符合上述尺寸後,收納於攜車袋,並置放於高鐵各車廂前後端入口處之「大型行李置放空間」。

效益分享:兩年省近一萬元,不只回本

  1. 省錢。比較帳本,買腳踏車前後支出差異差額: 413元/月、兩年9,912元。uBike方便但搶手,APP查數空車了也還是要靠運氣。(10月中-11月中:2638元、11月中-12月中:2225元)
  2. 省時間。少了借車、還車,沒有站點的限制,自己一台輕便小車想去那都好,騎累了、下雨了、不想騎就收起來推著走。再懶些,找個地方鎖好,回頭再取車。
  3. 行動自由。11月台中行,朋友臨時不能陪我,台中摩托車出租服務欠缺友善,狠了心一路騎到台中,加上事先在google map上測好距離,兩點之間不超過十分鐘,小折充份發揮。

其他可能

未來計畫是擴展到其他北區地點,尤其是宜蘭、新竹。想到就興奮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